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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假种子、未经许可出口……6起涉种违法典型案例公布

2026-10-19 12:55   央视新闻客户端

  2024年9月,长汀县农业农村局接到湖南某华种业有限公司投诉,称有制种主体未经授权使用“玮X”水稻品种进行制种,涉嫌侵犯其品种权。农业农村部门立即对涉案制种田块水稻叶片及种子进行抽检,经检测,涉案品种与湖南某华种业公司授权品种“玮X”为相同品种。经立案调查,涉案主体陈某分别受湖南某华和湖南优某种业公司委托,进行“臻X”(母本“隆A”×父本“华A”)、“玮Y”(母本“华B”×父本“钰C”)杂交水稻制种。陈某未经品种权人许可,使用湖南某华种业公司父本种子“华A”及湖南优某种业公司母本种子“华B”,组织生产水稻种子1.66万公斤,评估货值26.9万元,生产出的品种与“玮X”为相同品种,侵犯了湖南某华种业公司品种权。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农牧和科技局查处巴彦淖尔市某农业科技公司侵犯植物新品种权案

  2025年5月,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农牧和科技局接到投诉,称临河区某种子农药商行销售标签标注为“中X”向日葵种子,侵犯了昌吉州某种子公司的“HXX”植物新品种权且涉嫌经营假种子。临河区农牧和科技局依法立案并对涉案“中X”种子抽样送检。经查,昌吉州某种子公司与新疆某研究所于2020年4月获得“HXX”品种登记,2021年5月申请品种保护,2024年4月获得品种权授权。巴彦淖尔市某农业科技公司于2022年6月以虚假材料申请并获得“中X”品种登记,未申请品种权。经检测,“中X”与“HXX”为同一品种,涉案公司侵犯了昌吉州某种子公司“HXX”的植物新品种权。涉案种子共10袋,以每袋300元价格对外赊销,货值金额0.3万元,无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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