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倾倒渣土致拾荒老人死亡 河北承德一企业瞒报近三年
2026-10-19 21:23 海报新闻
报告同时指出监管部门存在的问题:承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非法倾倒渣土和建筑垃圾行为监管不到位;承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动态巡查存在盲区和死角;承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施工企业限额以下施工安全提示提醒不严格。
处罚建议:企业合并罚款170万元 法定代表人罚款9.3万余元
在对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中,调查报告提出:
长城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李某某,因未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落实安全教育培训、未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建议按其上一年年收入84000元的40%罚款33600元;因其瞒报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二款,建议按年收入84000元的71%罚款59640元;两项合并罚款93240元。
长城公司直属分公司经理邵某某、直属队经理兼施工现场负责人孟某某,分别建议按年收入52800元的25%罚款13200元、按年收入48000元的25%罚款12000元。
长城公司因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建议罚款50万元;因瞒报生产安全事故,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建议罚款120万元;两项合并罚款170万元。
对公职人员,报告建议由承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对土地储备中心收储股副股长高某某进行提醒谈话;由承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对原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渣土管理中队中队长、现任物业监管股股长李某某,以及安全监督股负责人魏某某进行提醒谈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