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女车祸离世高龄父母获赔5年生活费 钱用完后再起诉获法院支持
2026-10-20 06:19 央视新闻客户端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确定依据,是受害人死亡后,其生前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员丧失了可靠生活来源,赔偿义务人对此应承担赔偿责任。项某、刘某系死者项某甲的父母,属于法定被扶养人,如今年事已高、丧失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完全符合获得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法定条件。被扶养人生活费属于定型化赔偿。超过定型化赔偿确定的年限,被扶养人仍然生存且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起诉请求增加相关费用,不构成重复起诉。
最终,法院判决周某、某保险公司按责任比例支付被扶养人生活费7.6万余元。判决作出后,当事人均未上诉。该判决现已生效。
该案承办法官进一步解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时,被扶养人为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这一规定的目的,是填补受害人死亡给其负有扶养义务的亲属带来的生活来源损失,但并不意味着“一次性了断”。对于75周岁以上的高龄老年人,尽管此前已经获赔5年被扶养人生活费,但只要其仍健在且符合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条件,其基本生存权益就应当得到持续保障,彰显“老有所养、弱有所扶”的法治理念,避免高龄老人陷入“赔偿期满、权益断流”的生存困境。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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