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寸运河一寸金,德州立法护航千年大运河
2026-10-20 10:36 海报新闻
法规出台历经十五年制度积淀。2010年,德州市政府颁布《大运河山东德州段遗产保护规划(2010—2030年)》;2015年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大运河(德州段)遗产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的通知》;2019年公布实施《德州市文物保护条例》;2023年德州市文旅局印发《关于推进做好大运河德州段遗产保护利用工作的通知》;2024年,德州在全省率先启动专项立法。从规划到条例,从政策到法律,保护力度层层递进。
条例由德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司法局、市文旅局组成的专班开展调研、起草、论证。专班系统学习国家、省及杭州、沧州等地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多次赴德城、武城、夏津实地调研,针对保护机制不健全、活化利用不足等问题研判分析;书面征求19个市直部门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集;先后20余次集中修改,面对面听取老领导、老同志,运河文化研究专家学者以及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意见建议。
立法过程中,将保持大运河文化遗产的传统格局和原真风貌确定为基本原则。条例明确实行名录管理、专家咨询、保护责任人制度,构建全方位监管体系。条例第二十六条明确:依托沿线苏禄王墓、四女寺枢纽、德州码头(仓储)建筑群等本地特色文化资源,打造专题场馆,发展文化创意、娱乐、数字经济等高附加值产业。这部法规把德州段运河最重要的文化“明珠”一一点名,串珠成链。
立法串珠成链,让景点“活”起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