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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30年,我国文化遗产资源全面摸清,文化遗产大保护格局基本形成

2026-10-20 14:11   海报新闻

  围绕推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这根主线,《规划》提出,构建文化遗产大保护格局,提升文化遗产治理能力和水平,强化支撑保障。以文化遗产资源普查调查为基础,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等为依托,以法律法规为保障,推动构建大保护格局。提出强化空间规划管控,维护文化遗产安全,建立文化遗产保护督察制度,落实保护监管责任。要求推进文化遗产自主知识体系建设,建设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基地,优化文化遗产人才发展机制等。深化文化遗产国际交流合作,推动文明交流互鉴。

  《规划》全面加大文物保护力度。提出加大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公布力度,健全市县级和未定级文物保护监管体系,落实保护前置要求,强化线性遗产、古代都府州县等古城、工业遗产等分类保护,提升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水平。提出推进考古工作和文明历史研究,优化基本建设考古,加强城市考古、边疆考古,提升考古遗址公园保护管理水平。全面加强博物馆管理和馆藏文物保护,推进古籍、文献、档案等保护整理,提升博物馆公共服务质效。

  《规划》深入推进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有效保护和活态传承。提出以文物普查和专项调查成果为基础,加强名城、街区、村镇的核定公布。对尚未列入保护名录的老街区、老村镇也要加强调查和保护。对保护不力的,《规划》提出落实保护名录退出机制。深化整体保护的内涵,要求整体保护传统格局、空间肌理、历史风貌、街巷体系、建筑遗存、文化生态、景观环境,并强调采用微改造方式,开展小规模渐进式修缮,推动活态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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