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振东发文抵制偷拍!以爱为名,岂能成为僭越隐私的托词?
2026-10-21 14:44 中新社微信公众号
这并非樊振东首次为隐私问题发声。近年来,从抵制跟机代拍,到酒店房间被陌生人闯入,再到身份证号被恶意传播,他已数次为隐私问题公开表态。一位斩获奥运荣誉、为国征战的运动员,却需要不断公开表态,去守护自身最基础的隐私权利,这件事本身就令人唏嘘。而他奋力捍卫的,也远不止属于自己的边界。
中新网记者 陈永诺 摄
事实上,法律对隐私的保护并不缺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由此而言,偷拍绝非简单的道德失范,而是清晰可辨的侵权行为。
既然法条已然明晰,为何时至今日,当事人仍要一次次在社交平台发声呼吁,守护本就受法律保护的隐私?
症结不在于法律缺位,而在于观念的偏差。移动设备普及之后,拍摄门槛近乎消失,获取影像变得轻而易举,与之相伴的,是尊重意识的稀缺。很多持镜者习惯站在镜头之后,以旁观者的姿态肆意审视他人,却忽略了取景框里的对象,同样拥有不愿示人的私人空间。
正如樊振东的叩问:真的有人愿意被偷拍吗?将镜头调转,答案不言而喻。
樊振东还称,边界感强不等同于冷漠。这句话,是说给所有抱有“公众人物理应无底线被围观、被偷拍”误区的人。守护边界与表达善意并不矛盾。拒绝越界的偷拍侵扰,并不妨碍他善待每一份真诚、有分寸的喜欢。真正的喜爱自带克制,懂得恪守边界,而非举着镜头步步紧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