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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征集这两类创业孵化发展平台

2026-10-22 13:59   青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5.建立健全的入驻评估、财务管理、退出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制定落地面向退役军人的专属政策举措,落实场地租金减免、水电费用补贴等优待政策;设立政策公示区域,公开退役军人创业扶持政策、服务事项与办理流程。

  6.发展平台空间布局合理,装修简洁实用,符合消防安全规范要求;能够为入驻军创企业提供独立办公经营空间,配齐基础办公设施;配套开放式共享会务空间并配备相应会议设备;设置退役军人创业成果展示专区;规划共享休憩区域,配备基础休闲设施。

  7.配备专职运营服务团队,至少1名工作人员具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相关经验;能够为军创主体提供技术转化、人力资源、行政事务代办咨询、创业培训交流等配套服务。承诺获评认定后,每年组织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主题活动不少于2场。

  8.构建完善创业孵化全链条服务体系,可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对接、投融资对接、人才招聘、创新创业培训等服务;落实入驻主体动态管理机制与年度运营报告制度,确保入驻主体服务满意度不低于80%。

  (二)青岛市退役军人产业型创业孵化发展平台征集标准1.聚焦特色产业赛道(现代农业、智能制造、数字经济、跨境电商、红色文旅等方向),运营主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续稳定运营1年以上,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行政处罚事项。

  2.可自主支配孵化场地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特殊产业领域可结合实际情况酌情评估),场地产权清晰;租赁场地的,租赁期限不少于3年,场地使用期间不得擅自变更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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