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路段提示应急车道可用,司机江苏段借道被罚”事件跟踪调查 山东高速:应急车道开放仅适用特定场景,常态化禁行是通行规范
2026-10-23 22:25 海报新闻
枣庄运管中心路管工作人员崔永介绍,当天属于假期道路保畅关键时段,按照山东高速交警指令,在S38岚菏高速临沂南枢纽上海方向匝道口布设移动车载显示屏,该匝道范围内的应急车道实行动态临时开放,允许通过该匝道转向上海方向的车辆临时借用通行。路线上,S38岚菏高速临沂南枢纽上海方向匝道向前行驶约1180米,即可并入G2京沪高速主线。车辆并入主线后,应按京沪高速所设标志通行。继续前行约6公里,在G2京沪高速K657上海方向龙门架处,设置了清晰的车道划分与限行提示:第一车道为小客车车道、第二车道为客车车道、第三、四车道为客货车车道,应急车道明确标注禁止通行。

S38岚菏高速临沂南枢纽上海方向匝道入口,沿匝道行驶约1180米到达京沪高速

G2京沪高速K657上海方向龙门架在显眼位置提示应急车道禁止通行
10月23日,记者现场走访发现,沿上海方向继续向江苏行驶,G2京沪高速K773位置设有醒目的黄色“应急车道禁止通行”提示牌;在张先生被抓拍点位(京沪高速791公里400米处)上游约1公里处的G2京沪高速K790位置,同样布设应急车道禁行标志,持续提示驾驶人遵守通行规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驶,非紧急情况不得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