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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女孩卖黄金项链被金店当面熔化 律师:出售行为无效,商家应核实来源

2026-10-24 18:31   封面新闻

  而针对此事,有网友认为,未成年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商家不应该收这样的黄金,也有网友提出,商家可能是看在近期黄金价格的基础上想“占便宜”,但无论如何都不应该收来源不明的黄金。

  10月24日上午,记者联系老凤祥银楼(恒太城店),接通电话后,一名工作人员听闻记者来意后又挂断了电话。随后记者再联系已无人接听。

  商家此举存在哪些问题?四川一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小明律师告诉记者,根据《民法典》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可知,13岁女孩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而“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女孩母亲已明确表示不同意出售、融化两条金项链,而两条金项链价值上万属大额贵重财产,根据年龄和智力判断,出售金项链明显超出女孩可以独立处置的范围,因此,该女孩出售金项链的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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