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净水器“坑老”骗局:声称能治“三高”、能“抗癌”,实为“三无”产品
2026-10-26 07:46 人民日报
鉴于此类问题常发复发情况,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常务理事陈音江建议,有关监管部门针对社区宣传、下乡展销开展常态化巡查,依法严厉查处各种虚假演示、夸大宣传等非法营销行为,坚决查处违法违规销售不合格产品问题。消协组织以及基层社区和村委会应加强消费宣传教育,通过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科普消费陷阱,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同时,基层一线干部,要关注此类非法营销行为,及时反映给相关部门,避免更多群众受骗上当。
刘俊海还建议,行政处罚的裁量不能只看已查明的“违法所得”,要摸清受害规模和危害情节,考虑受害人数、受害群体的特殊性。此外,资格罚和信用惩戒必须跟上,对“坑老”会议营销,应优先考虑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责任人员实行一定期限的行业禁入,而不是“罚几千元、老板换个马甲再开一家”。对于符合标准的,还应当以诈骗罪入刑。“此外,应当运用数字技术加强产品质量和售后责任追溯。可以探索净水器二维码追溯机制,将生产企业、销售主体、产品型号、依法应当取得的卫生许可信息、适用的检测报告、滤芯维护及售后服务纳入可查询范围。”刘俊海说。
陈音江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尤其是老年消费者:如需购买净水器等产品,要通过正规渠道(线上正规商家和线下合法商家)购买。了解清楚滤芯价格和售后条款,并保留宣传材料、转账记录、发票收据、沟通记录等证据。“遇到权益受损问题,及时向消协组织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陈音江说。
(人民日报)
责编:刘美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