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5个集体、2名个人获全省表彰
2026-10-27 09:06 长安滨州
10月23日,平安山东建设工作会议在济南召开,会上宣读了《省委、省政府关于表彰平安山东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滨州市5个集体获评“平安山东建设先进集体”,2名个人获评“平安山东建设先进个人”。
平安山东建设先进集体(5个)
惠民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
博兴县人民检察院
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滨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中心
滨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学生发展指导研究中心
平安山东建设先进个人(2名)
吴 遐 滨州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一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
刘 敏 滨州市信访服务中心调处化解三科科长
责编:董雨晴
审签:纪学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