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滨州市5个集体、2名个人获全省表彰

2026-10-27 09:06   长安滨州

  10月23日,平安山东建设工作会议在济南召开,会上宣读了《省委、省政府关于表彰平安山东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滨州市5个集体获评“平安山东建设先进集体”,2名个人获评“平安山东建设先进个人”。

  平安山东建设先进集体(5个)

  惠民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

  博兴县人民检察院

  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滨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中心

  滨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学生发展指导研究中心

  平安山东建设先进个人(2名)

  吴 遐 滨州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一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

  刘 敏 滨州市信访服务中心调处化解三科科长

  

责编:董雨晴
审签:纪学敏

猜你喜欢

热点新闻

{$loop_num=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