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供销社:学习贯彻《山东省供销合作社条例》 谱写泰安供销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2026-10-28 14:38 大众网

新闻发布会现场(记者 王秀 摄)
大众网记者 王秀 泰安报道
10月28日,大众网记者从泰安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26年9月23日,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山东省供销合作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将于202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山东省供销合作社系统首部地方性法规,立足“小快灵”精准立法原则,将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成熟经验和实践成果,固化上升为法律规范,标志着全省供销合作事业从政策驱动迈入依法治社、依法兴社新阶段。《条例》明确供销社合作经济组织属性,厘清各级联合社与基层社职责边界,聚焦农资保供、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产品流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应急保供五大核心主业,对开放办社、联合合作、社有资产保护等重点工作作出系统性制度安排,引导供销系统坚守为农初心、当好党和政府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服务乡村振兴大局,提供了坚实有力的法治支撑和制度保障。
近年来,泰安市供销社按照省供销社工作部署,实施强基兴社、社有企业振兴“两大工程”,统筹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网、城乡流通服务网、生产资料供应保障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四网融合”发展,构建起“一点多能、一网多用、服务共享、协同高效”的综合为农服务体系。《条例》的出台实施,为新时代泰安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带来有力政策机遇和法治保障,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