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一景区发布重要公告
2026-11-02 11:56 大众网
为加强峄山风景名胜区管理,预防森林火灾,保护景区独特的“石蛋地貌”、生态资源、文物古迹及人文景观,保障游客人身安全,严禁经非游览线路进山、严禁乱涂乱刻行为,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森林防火条例》等法规规定,结合峄山风景名胜区实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峄山风景名胜区内登山步道及景区内现有旅游道路为开放游览线路,进入开放游览线路的单位或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做好防火、环境保护、资源保护及文物保护等工作,自觉维护景区秩序。西线(西山门—半山亭—南天门—白云宫—五华峰)、中线(西山门—峄阳书院—九峰台—东宫—无陵崖—五华峰)、东线(东山门—连心桥—东宫—小鲁台—丹丸峰—五华峰)
二、其他进山入林线路及周边相关区域为峄山风景名胜区非游览线路,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不得经非游览线路进山游览、探险、露营等。
三、严禁在景区内任何景物、设施、岩石、碑碣上乱涂乱刻、喷涂刻画,严禁损毁摩崖石刻、碑碣等文物古迹及景区设施。
四、因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实习、拍摄等活动,确需从非游览线路进山的,需经邹城市峄山风景区发展服务中心(邹城市峄山自然保护区服务中心)批准。经批准同意的有关单位或个人,需严格按照规定的线路、范围、时间、内容等组织开展活动,活动结束后应向批准机构提交活动情况说明,不得擅自更改活动方案、扩大活动范围。
五、驻山单位、经营单位和社会各界应自觉遵守景区管理规定,发现上述违规行为的,应及时向景区发展服务中心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