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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等三部门联合发文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

2026-11-02 12:38   海报新闻

  海报新闻记者 田柳 北京报道

  海报新闻记者从自然资源部获悉,近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采取正面清单方式区分设施农业用地方式,并从设施农用地选址、规模、备案、登记、监管等方面完善举措,促进农民群众增产增收,助力农业现代化发展和乡村振兴。

  《通知》要求区分设施农业用地方式,通过“设施农业使用土地正面清单”实行差异化管理。未对耕作层造成破坏的设施农业等按原土地用途管理,无需办理用地手续;对耕作层造成破坏、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和附属设施等按设施农用地管理,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未纳入“设施农业使用土地正面清单”的设施,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为了统筹设施农用地选址,合理控制设施农用地规模,《通知》提出依托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明确设施农用地通则式选址要求,主动引导设施农业特别是规模化养殖业合理布局。设施农用地选址鼓励使用戈壁荒漠盐碱地等未利用地、存量建设用地和各类空闲土地,允许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同时,为了鼓励设施农用地更多直接用于农业生产,《通知》对生产设施规模不作限制,对不同类型的附属设施实行用地比例和规模上限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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