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如何跳出党建与业务“两张皮、碎片化、形式化”的困局,让党建真正成为推动检察履职的内生动力?近年来,滨州市人民检察院锚定政治机关、法治机关、为民机关定位,以模范机关建设为总抓手,深耕“品质滨检”党建品牌,构建“4334”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工作体系,推动党建工作从“单独抓、纸上做”转向和司法办案、法律监督、服务大局一体推进,把党的领导贯穿检察履职全过程,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红色动能。
政治铸魂,把牢融合“方向盘”
滨州市检察院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从思想、决策、组织三个维度夯实融合根基,确保党建与业务同向发力。
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搭建“党组领学、支部研学、青年自学、全员共学”四级学习体系,依托“检之菁”青年理论研习社、“长板凳”学习共同体,打破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的壁垒,引导干警持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把政治标准落实到每一项办案工作中。
在重大司法办案、改革攻坚、专项监督等工作中,坚持党组前置研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把党的领导嵌入检察决策、案件办理、队伍管理、风险防控全链条。
同步推进基层党建规范化建设,扎实开展“基层党建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理顺支部设置,实现支部建在部门、党小组设在办案组、党员示范岗立在办案一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