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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转账加个动作”热搜第一!律师回应

2026-11-03 19:52   人民日报微信公号

  11月2日

  话题#微信转账加一个动作#

  登上热搜第一

  有博主建议

  大家在微信转账时

  记得申请“转账电子凭证”

  并称

  “这种带姓名、带微信官方公章的

  微信支付凭证

  可以替代易篡改的微信支付截图

  是法院唯一认可的依据”

  引发热议的同时

  有网友就此提出疑问——

  这真的是法院唯一认可的

  有效证据吗

  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陈松涛律师表示,“带公章的微信电子凭证是法院唯一认可的微信支付有效证据”的说法是错误的,该凭证只是效力更强的核心证据,绝非唯一依据。

  律师向记者解释,带微信官方红章的微信转账电子凭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认可的正规电子数据原件,凭证内包含双方实名信息、交易时间、金额、转账备注,规避了普通截图易篡改、易伪造的缺陷,是法院采信度极高的核心证据。

  但符合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要求的微信转账原始截图、完整未删的账单录屏、当庭展示的手机原始交易记录,也都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电子数据范畴,只要能和其他佐证形成完整证据链,法院同样会依法采信。

  上海市公安局“803反诈”

  曾发布视频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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