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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重审期间争议资产突接强拆令 沈阳涉事企业主质疑“蹊跷”操作

2026-11-05 11:26   奔流新闻

  

  

  2025年10月,沈北新区法院一审判决,采信评估机构对部分平台仓作出的637万余元市场价值认定。农丰公司认为评估严重缺项且数额不符,提起上诉。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认为,一审鉴定机构现场勘验受限、未充分质证,且遗漏了圆仓、烘干塔等设施的审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据周先生透露,重审期间新委托的评估机构对新粮仓市场价值认定达1700余万元。

  就在重审判决尚未作出、补偿争议悬而未决的2026年9月,沈北新区自然资源局突然认定涉案粮仓属于违法建筑。随后,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沈北新区执法分局依据该认定下达拆除文书,限定10日内自行拆除,逾期将实施强制拆除。

  “这些建筑建成十余年,多年来政府各部门从未提出过违建查处意见。为何偏偏在重审期间、补偿金额争议巨大的当下,突然就成了必须限期拆除的违建?”周先生对此感到十分不解,之后他提起行政复议。

  周先生认为,本案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合同补偿纠纷,企业理应等待法院依法独立审判。行政部门在民事诉讼周期内,以“事后认定违建、限期拆除”的方式对待一家合法经营多年的民营企业,时间线上的高度重合令人费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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