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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论文工厂” 国家卫健委通报第六批调查处理结果

2026-11-05 19:35   央视新闻客户端

  对署名作者邓艳华:科研诚信诫勉谈话;5年内禁止承担或参与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5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技术职称晋升、评先评优资格;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

  四、葛述科(大连市中心医院)为通讯作者兼第一作者,王丹、孔庆龙、高伟、孙嘉忆为其他作者于2017年9月21日在Oncology Research期刊发表的论文“Function of miR-152 as a Tumor Suppressor in Human Breast Cancer by Targeting PIK3CA”。经调查,该论文存在从“论文工厂”购买论文等科研失信行为,论文作者所在单位依照《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对通讯作者兼第一作者葛述科:撤销利用科研失信行为获得的相关学术奖励并追回奖金;10年内禁止承担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6年内取消申请或申报科技奖励、科技人才称号和职务职称晋升等资格;6年内取消学会、协会、研究会等学术团体以及学术、学位委员会等学术工作机构的委员或成员资格;6年内取消作为提名或推荐人、被提名或被推荐人、评审专家等资格;6年内暂停招收研究生资格;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

  对其他作者孔庆龙、高伟、孙嘉忆:科研诚信诫勉谈话;1年内禁止承担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

  对其他作者王丹:科研诚信诫勉谈话;暂停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1年内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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