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量财经 | 投入近七万换来日营业额几十块,创业者称遇“椰子熊”奶茶快招加盟套路
2026-11-06 13:07 海报新闻
按照《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商业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合同形式将其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条例对特许人设定了两道法定门槛:一是“两店一年”,即特许人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二是强制备案,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创业者则可通过公开查询核验招商方是否具备法定条件,备案因此成为重要的官方“验真”渠道。
此外,本愿公司与唐先生签署的合作服务协议书中,写着“乙方(本愿公司)获权持有43类‘椰子熊®’商标”,本愿公司在一审答辩中亦辩称“椰子熊品牌已完成商务备案、具备合法开展特许经营活动的条件”。其向唐先生提供的宣传物料和门店招牌上,也标注着“椰子熊®”标记。
不过,记者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分别以“COOL BOB”“椰子熊”及组合字样为关键词查询,均未检索到与唐先生门店招牌及宣传物料相同或近似的注册商标,已有商标的字体、图形与本愿公司门店标识差异明显,也不属于本愿公司。

物料、合同、判决书中的“椰子熊”(唐先生提供)与记者实际检索到的椰子熊商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