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组织部负责人就党的二十一大代表选举工作答新华社记者问
2026-11-08 10:03 新华社
2.组织考察。选举单位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对象进行全面深入考察,充分听取基层党组织、党代会代表、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实行差额考察和考察预告。严把人选政治关,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做深做实政治素质考察,加强党性鉴别,着重考察政治立场、政治态度、政治觉悟和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以事察人、知事识人,结合重大斗争、急难险重任务和艰苦环境中的表现情况,注意通过具体事例了解政治表现,坚决防止把政治上有问题的人选进来。严把人选廉洁关,对所有考察对象都应征求所在单位党组织以及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审核有关档案材料,对其廉洁自律情况和违纪违法线索具体、具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等进行查核、作出结论,考察对象是党员领导干部的要查核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洁上有问题或问题没有查清、疑点没有排除、不托底的,不得作为人选。注重了解人选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了解道德品行、工作作风和社会形象等情况,道德品行不好、行为操守失节、作风上不过关的,也不得作为人选。
3.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选举单位召开党委常委会会议(工委会议、党组会议),根据考察情况和代表结构要求等,研究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并在选举单位范围内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进一步征求党组织、党代会代表和党员的意见。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确定前,应征求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对金融机构、企业等方面的初步人选,还应有针对性地听取行政执法、行业监管等有关部门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