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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最新通知!事关职称评审

2025-07-27 07:39   德州人社

  13.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按照《山东省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鲁农法字〔2023〕37号)和《山东省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办法(试行)》(鲁农法字〔2023〕38号)执行。

  14.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或认定,须完成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服务平台”将自动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提取近5年的继续教育数据。

  申报和审核要求

  (一)申报要求

  职称申报评审实行个人诚信承诺制。申报人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的“职称申报评审系统”进行填报。申报人对本人申报行为负责,承诺申报内容及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涉及国家秘密的申报材料,一律采取线下填报,不得上传“服务平台”,申报人应按各职称评审委员会明确的涉密材料填报办法报送。对违规填报、上传、流转国家秘密的,一经发现,按照国家、省保密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审核要求

  1.单位审核

  用人单位应当严肃审核推荐程序,组织专人对申报人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重点审查申报人员在业绩成果形成、评价、发表及科研诚信等方面,是否存在品德失范行为,申报的继续教育学时、学分是否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等。经审核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对拟推荐人员要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推荐上报。

  2.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办事机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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