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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一地发布悬赏公告!

2025-07-30 07:10   夏津县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发布后,有关人员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真实有效的财产线索或被执行人具体下落位置等信息,本院将对有关人员提供的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及被执行人下落地址进行登记;两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或被执行人下落地址的,本院将按照提供线索的先后顺序登记。

  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真实有效的财产线索或被执行人具体下落位置,使该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实现,本院将按照悬赏公告发放悬赏金。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悬赏金奖励:

  1、有关人员提供的财产或财产线索属于人民法院已经掌握的;

  2、有关人员的提供的财产或财产线索属于申请执行人已提供的,或被执行人已申报的,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机关正在查封扣押的财产范围的;

  3、有关人员使用非法或者不正当手段获取财产线索的;

  4、有关人员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或员工,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

  5、依诚实信用公序良俗的原则,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

  本院将对提供线索的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严格保密。

  联系单位:夏津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联系电话:0534-7901839,7901850

  本院地址:山东省夏津县开发区锦纺街

  邮 编:253200

  

责编:郭 超
审签:马宝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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