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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记者问|教程来了,一学就会!山东养老消费“国补”申领看这里

2025-08-08 13:53   大众新闻

  第三步,领取电子消费券。评估结果上传至“民政通”后,县级民政部门会在后台对评估结果进行审核。对首次申请并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老年人,“民政通”在5个工作日内向其个人账户发放当月电子消费券。当月提出申请时不足5个工作日的,经审核后自次月起发放,后续按月发放,老年人登录后点击领取即可。

  第四步,申请养老服务。成功申请电子消费券的老年人,接下来就可以从“民政通”申请自己需要的养老服务项目。养老服务分为机构、社区、居家、日托和喘息服务,老年人或者代办人可以从中选择需要的服务项目和服务机构,然后提交申请,服务机构受理后,会安排专业服务人员与申请的老年人联系,并提供相应服务。

  第五步,核销电子消费券。支付服务费用时,可以在电子消费券额度内,按照实际应付金额的40%进行抵扣,个人自付60%的费用。举个例子,比如某位老年人申领了500元的居家上门消费券,之后申请了标价100元的上门服务项目,付费时可以使用消费券抵扣40元的费用,个人自付60元。消费券剩余的460元可以在当月继续使用,直至全部抵扣完毕。没有抵扣完的消费券,不能累积到下月的额度里,当月领取、当月使用、次月就失效。

  为了保障服务质量,省民政厅官方网站已公布了政策咨询电话,并指导市县民政部门建立意见收集反馈处置机制,畅通政策咨询、投诉建议渠道,老年人在参与活动过程中,有不明白的问题可以向市县民政部门电话咨询,对服务质量不满意或者有什么意见建议,也可以反映,我们将及时处置问题线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把政策红利转化为全省老年人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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