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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2025-08-08 17:36   泰安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各县(市、区)、功能区防指,市防指成员单位:

  省防汛抗旱指挥部于8月8日8时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据气象部门预测,预计8月8日夜间到9日白天,我市有一次明显降雨过程,全市过程累计平均降水量40~60毫米局部100毫米以上,最大小时降水量60~80毫米。8月8日14时市气象局发布雷电黄色预警信号。

  根据《泰安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经会商研判,市防指决定自8月8日15时00分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各级各有关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密会商研判,及时发布预警,启动响应,各级各类防汛责任人要立即上岗到位,严格落实应急“叫应”机制。要把人员转移避险放在工作首位,突出抓好山洪地质灾害、小型水库、中小河流洪水、城乡内涝、道路桥梁、旅游景区等防范应对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泰安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5年8月8日

责编:张欣
审签:李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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