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民警猥亵继女”案一审:被判8年有期徒刑
2025-08-12 00:44 海报新闻
2021年10月,李女士与刘某涛经法院判决离婚。2024年1月19日,梅子在李女士陪同下向上海市凉城新村派出所报警称“刘某涛多次猥亵自己”。2024年1月29日,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对梅子报警被猥亵一案决定立案。8月15日,上海市公安局城市轨道和公交总队一名负责人称,该单位已对刘某涛宣布停止其一切职务,公安相关证件全部上缴,等待法院判决后将会进行处理。


起诉书
李女士向海报新闻记者提供的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显示,刘某涛于2024年3月8日因涉嫌强制猥亵罪由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取保候审,同年3月13日被刑事拘留,2024年3月22日经本院批准并由该局执行逮捕。2024年5月16日,经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一个月。本案由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刘某涛涉嫌强制猥亵罪,于2024年6月21日移送虹口区检察院起诉。经依法审查查明,刘某涛有猥亵儿童犯罪事实及强制猥亵犯罪事实。
责编:吴军林
审签:郑义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