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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公布对原产加、日、印进口卤化丁基橡胶反倾销调查初步裁定

2025-08-12 15:35   商务部网站

  根据《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八条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调查机关决定采用保证金形式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自2025年8月14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加拿大和日本的卤化丁基橡胶时,应依据初裁决定所确定的各公司的保证金比率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

  被调查产品的具体描述如下:

  调查范围:原产于加拿大、日本的进口卤化丁基橡胶。

  被调查产品名称:卤化丁基橡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中的名称为卤代丁基橡胶)

  英文名称:Halogenated Butyl Rubber(Chlorobutyl Rubber,Bromobutyl Rubber)

  主分子结构式:

  X为Br或Cl

  物理化学特性:卤化丁基橡胶是丁基橡胶与卤化剂反应的产物,是普通丁基橡胶的改良品。卤化反应包括氯化和溴化,因此,卤化丁基橡胶可分为氯化丁基橡胶与溴化丁基橡胶两类。卤化丁基橡胶产品形式为白色到浅琥珀色的胶块。卤化丁基橡胶具有硫化速度快、与其他不饱和橡胶的相容性好、自粘性和互粘性高等特点。

  主要用途:卤化丁基橡胶主要用于无内胎的气密层、耐热内胎、耐热软管和输送带、药用瓶塞、防震垫、粘合剂和密封材料等。

  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40023910和40023990。

  对各公司征收的保证金比率如下:

  加拿大公司

  阿朗新科加拿大有限公司 26.2%

  (ARLANXEO Canada Inc.)

  其他加拿大公司 40.5%

  日本公司

  日本丁基株式会社 13.8%

  (Japan Butyl Co., Ltd.)

  其他日本公司 30.1%

  四、征收保证金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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