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共资金、擅划停车区收费……山东发布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案例
2025-08-12 18:59 海报新闻
依据《淄博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八十条规定,周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其限期改正。淄博春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已按规定在物业服务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上一年度公共收益收支情况。
2025年5月19日,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部对东营东凯家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服务的国际公馆小区进行日常检查,发现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情形,该物业公司未履行制止和报告义务。
根据《东营市物业管理办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部向东营东凯家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5月23日前整改完成并报送整改报告。东营东凯家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于5月22日提交整改报告,经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部复查合格。
烟台鑫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经黄渤海新区鑫广环球中心项目业主大会同意,擅自将规划大巴回车区域改为停车区并设置道闸进行收费,侵占业主权益。
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黄渤海新区建设交通局对企业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其停止收费、擦除停车位划线、所得收益退还业主或补充维修资金。
乳山市阳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为住宅小区提供服务时,不给未全额支付物业费的业主激活或续期电梯门禁卡权限,且拒不改正。
依据《威海市物业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荣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对其作出3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责编: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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