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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电梯内冒出“碰一下”装置!会碰掉手机里的钱和隐私吗?

2025-08-15 07:49   劳动报

  小区电梯安装需征得2/3以上业主同意

  关于小区电梯广告收益的问题也引发争议。记者注意到,全国不少小区在微信公号发布了“电梯广告位续签”等公告,提到将安装“碰一下”设备。

  杭州一小区还公示了广告屏与“碰一下”的收益:每台800元/年,共80台,总计64000元/年,并写明广告收入将纳入小区公共收益。

某小区发布的“碰一下”广告收益 图片来源:东方网

  “碰一下”是否属于弹窗广告?未经业主和住户同意安装这些设备,是否合规?广告收益应如何分配?

  对此,湖南公言(深圳)律师事务所李胜春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条定义的“商业广告活动”,红包、优惠券属于诱导性营销手段,通过用户领券后的消费行为,品牌方与支付宝实现流量变现,具备广告目的。“跳转至支付宝领红包页面的本质是商业推广。”

  针对小区电梯内投放的“碰一下”设备,李胜春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电梯属业主共有部分,利用共有部分营利需经业主共同决定,需征得2/3以上业主同意。

  针对电梯广告收益,《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擅自利用共有部位经营可处5万至20万元罚款。利用共有部位产生的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物业仅可收取合理管理成本(通常≤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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