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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最新通知!要给这些人发钱了

  (二)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生活补助、已享受博士生活补助且未满补助年限的主要采取“政策找人”机制发放,未纳入“政策找人”名单的符合条件的博士(后),可采取个人申请、单位审核上报的“自主认证”方式发放。工作或在站时间满1年时间计算以2025年12月31日为节点,满2年的可直接申请享受2年10万元生活补助,依次类推,最多可申请不超过3年15万元。

  本次申请继续依托山东省青年人才和博士后综合管理信息平台(https://sdbsh.rcsd.cn/login)进行,申请时间为2025年8月18日0点—9月30日17点。逾期未申请的,可在下一次组织申请时提出。自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起3年内未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补助。

  (三)已享受博士生活补助、博士后出站留(来)鲁一次性生活补助的人员,因中途辞职等个人原因未履行完毕劳动(聘用)合同、不再符合补助条件的,所在单位须及时告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并负责追回且全数退回拨付资金。

  三、有关要求

  (一)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博士(后)生活补助政策宣传工作,主动通知到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确保政策支持“应享尽享”;要认真对照补助范围和条件收集、审核博士(后)相应信息,确保报送材料真实有效,补助发放精准到人。

  (二)第二批博士(后)生活补助计划于2026年3月底前拨付至博士后设站单位或用人单位。各有关单位对补助经费负有直接管理及监督责任,应当按规定条件及时足额发放生活补助,并配合税务有关部门依法履行扣缴义务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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