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新四军、华东军区、华东野战军测绘工作相关文物藏品的公告
2025-08-24 08:25 华东野战军纪念馆
所有捐赠藏品一经展出,均在展品说明中永久标注捐赠单位或个人信息。
2.捐赠方式
到馆捐赠: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九曲街道军部街1号纪念馆革命文物研究室
邮寄捐赠:地址同上,收件人:王主任,联系电话:13153976028。(请注明“藏品捐赠”)
上门接收:珍贵文物可预约工作人员上门取件。(电话预约)
(二)复制归还
对于不便提供原件的收藏者,可采取复制归还方式:经本人同意后,由纪念馆专业人员对史料藏品进行复制研究,原件即时归还所有者,复制件将妥善保存并用于学术研究(非展出用途)。
纪念馆承诺严格遵守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尊重捐赠者意愿,妥善保管所有征集文物藏品。期待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共同守护红色记忆。
四、征集程序
1.申报受理:捐赠人可携实物至本纪念馆直接办理申报;确因体积过大不便移送的,可提前预约工作人员上门登记并拍摄影像资料。
2.研究审定:纪念馆组织专家团队对申报文物进行史料价值与馆藏适配性评估,符合收藏标准的予以永久典藏;对契合展陈主题的文物藏品,将纳入陈列计划并在展品说明牌中标注捐赠人信息。
3.收藏认证:经审定收藏的文物,由纪念馆向捐赠人颁发制式《捐赠证书》,以资表彰。
4.档案管理:所有征集文物藏品均建立电子与纸质双重档案,详尽记录文物藏品影像、征集时间、来源方式等核心信息,实施规范化分级管理。
五、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