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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航回应旅客骚扰乘务员事件:辞职乘务员非摆餐事件当班人员

2025-08-25 06:30   封面新闻

  这九种行为分别是:一是编造、故意传播涉及民航空防安全虚假恐怖信息,比如谎称飞机上有炸弹引发机场混乱;二是使用伪造、变造或冒用他人乘机身份证件、乘机凭证,破坏身份识别和票务管理秩序;三是堵塞、强占、冲击值机柜台、安检通道、登机口(通道),阻碍机场正常运营流程;四是随身携带或托运国家法规规定的危险品、违禁品,或在行李中故意藏匿民航禁止、限制运输物品,如携带易燃易爆品、藏匿管制刀具;五是强行登占、拦截航空器,或强行闯入、冲击航空器驾驶舱、跑道和机坪,直接威胁飞行安全;六是妨碍或煽动他人妨碍机组、安检、值机等民航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甚至实施或威胁人身攻击,比如不配合安检还辱骂推搡安检员;七是强占座位、行李架,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或故意损坏、盗窃、擅自开启航空器及航空设施,扰乱客舱秩序;八是在航空器内使用明火、吸烟、违规使用电子设备且不听劝阻,可能引发火灾或干扰飞行系统;九是在航空器内盗窃他人物品,侵犯他人财产权并破坏客舱安全环境。

  如果旅客的行为没达到上述严重程度,只是轻微不当,航空公司就无权随意拒载或“拉黑”。川航的白金卡旅客,仅因摆餐诉求被拒就刁难乘务组,反问“我不是人我不能摆”并要求乘务员去发水,这种行为虽不合适,但未威胁飞行安全,也未严重扰乱秩序,不符合“拉黑”或拒载的法定条件,所以航空公司当时仅通过沟通引导其返回座位,未采取更严厉措施。“但如果旅客多次骚扰乘务员,且屡教不改,可能构成可以拒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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