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鲁帆旅游”案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公告
2025-08-25 10:32 沂水县人民法院
3.集资参与人对“白名单”显示的集资信息有异议以及非“白名单”人员,则需提交投入本金、已返还本金、已付利息的交易流水(加盖银行印章)及其他能够证明投入、返还资金等的证据材料,由工作人员进行审核。
八、特别提醒
(一)集资参与人应按照本公告要求,如实、认真地进行登记,拍照上传的材料一定要清晰,交易流水必须盖有银行印章。
(二)点击“申报”将登记信息提交申报后,不能再次进入申报页面修改或者重新申报(申报信息因审核拒绝被退回的,需重新申报),在信息登记时要核对无误后再点击“申报”提交。
(三)集资参与人应注意防范电信诈骗和网络诈骗。法院等办案机关不会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要求集资参与人提供验证码、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不会提出转账、验资、缴费等要求。
(四)故意编造虚假信息、伪造证据材料、干扰信息登记工作、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登记期间如有“山东工行智慧政法平台”操作方面问题,可拨打登记咨询电话,或者就近到工商银行营业网点咨询。
工商银行沂水支行信息登记操作咨询电话:15666159038 。
沂水县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539-2232853 ;19853986181。
以上电话接听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信息登记初期将出现电话拥堵,请合理安排咨询时间。
特此公告
“山东工行智慧政法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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