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市中区交通技术监控执法取证设备的通告
2025-09-02 09:49 枣庄市公安局市中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依法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固定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现将我区的5处交通技术监控、执法取证设备向社会公布,并于2025年9月8日正式启用。
1.纽斯漫商业街(华山路至鑫城路)路段违停球机
2.鑫城路(文化路至纽斯漫商业街)路段违停球机
3.鑫城路(龙头路至纽斯漫商业街)路段违停球机
4.纽斯漫商业街与鑫城路路口
5.鑫城路与纽斯漫商业街路口
枣庄市公安局市中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9月1日
责编:李婷婷
审签:李 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