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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市中区交通技术监控执法取证设备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依法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固定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现将我区的5处交通技术监控、执法取证设备向社会公布,并于2025年9月8日正式启用。

  1.纽斯漫商业街(华山路至鑫城路)路段违停球机

  2.鑫城路(文化路至纽斯漫商业街)路段违停球机

  3.鑫城路(龙头路至纽斯漫商业街)路段违停球机

  4.纽斯漫商业街与鑫城路路口

  5.鑫城路与纽斯漫商业街路口

  枣庄市公安局市中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9月1日

责编:李婷婷
审签:李 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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