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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性侵认定工伤”案:当事女子追偿50万,9月23日开庭;此前获赔113万元,本人发声

2025-09-04 14:10   潮新闻客户端

  9月4日,全国首例“性侵认定工伤”案当事人崔丽丽向潮新闻记者透露,此前被搁置的停工留薪期待遇等(劳动争议案)已正式收到传票通知,确定该案将于9月23日在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此前劳动仲裁裁决113万元,这次我又新追加了8个月停工留薪期工资约50万元。”崔丽丽告诉记者,选这个日子开庭正好距离她被侵害2周年,而其停工留薪期截止日期是今年9月22日,“所以我认为一审法院做了很多考量。”

受访者供图

  据潮新闻此前报道,2023年9月22日一次商务酒宴,作为公司销售总监的崔丽丽受公司指派赴杭州出差,期间参加商务宴请后醉酒,遭到公司实控人(总经理)王某性侵。

  在经历一段时间的断片、应激、自我怀疑后,崔丽丽于当年10月3日前往事发酒店调取监控并与酒店值班人员一一沟通取证,回忆起当日部分细节,识破王某的谎言以及对她可能实施性侵的情况,并拨打110报警。案件经开庭审理,于2024年4月2日判处被告人王某强奸罪事实成立,有期徒刑四年。

  案子虽然赢了,但2024年4月18日,崔丽丽所在公司以其“未遵守请假制度、无故旷工”为由将其强制开除。由此,开启了崔丽丽工伤认定的漫漫维权之路。

  2024年12月3日,崔丽丽收到了天津市津南区人社局出具的《认定工伤决定书》。《决定书》显示,此事故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五)项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予以认定为工伤。因不服工伤认定,公司方于2025年1月,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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