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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人!德城区公开招聘!

2025-09-06 04:58   德城人社

  (五)签订协议、培训上岗。由用人单位与上岗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协议),并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上岗。

  六、清退机制

  (一)城乡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镇(街)、部门应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

  1、通过用人单位吸纳、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就业的;

  2、自愿退出岗位的;

  3、公益性岗位已满规定期限的;

  4、超过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安置年龄的;

  5、不能正常开展工作的;

  6、其他须退出岗位的情况。

  (二)城乡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镇(街)、部门应负责清退:

  1、申报材料虚假失实的;

  2、本人未提供相应劳动、他人顶替上岗的;

  3、无故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

  4、不服从岗位管理或违反岗位管理办法,造成不良影响的;

  5、工作质量、标准达不到要求,经整改仍不到位的;

  6、在岗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其他不符合城乡公益性岗位条件的。

  (三)其他情形:

  严格落实公职人员和村(社区)干部的亲属(本人配偶、父母、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可能影响录用情形的人员,报名前说明承诺制度,报名人员存在上述亲属关系的,在村(社区)民主评议和信息公示无异议后,由镇(街)研究通过,报区人社局备案。申报材料虚假失实的,一经发现及时予以清退,并追回已发放的补贴资金。

  七、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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