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交警提醒:“失驾”仍再驾?再驾有代价!
2025-09-09 16:46 北城交警
成功将该车拦截后,执勤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相关证件时,其神色慌张、眼神躲闪,无法出示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执勤民警随即查询该驾驶员相关信息,发现驾驶人王某某的驾驶证因逾期三年未换证被注销。最后,执勤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依法对驾驶员王某某实施驾驶证超过有效期未换证被注销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
9月4日11时22分,临沂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兰山区北城新区大队方城中队在辖区开展重点交通违法整治行动时接到平台预警:一辆鲁WG***6的小型面包车“驾驶员”无证驾驶、车辆未年检,接到预警信息后,执勤民警立即对该车进行研判分析,在锁定嫌疑车辆相关信息后于文泗公路方城路段进行布控拦截。
成功将该车拦截后,经过查询相关信息,发现该车驾驶员谭某某未取得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且该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最后,执勤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依法对驾驶员谭某某实施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车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共处以罚款1200元的处罚。
临沂交警提醒,驾驶证处于被“注销”“吊销”“撤销”“暂扣”状态或已被记满12分依照法律规定这类驾照持有者已失去了驾驶资格请不再要驾驶机动车上路。同时,如果身边有亲友“失驾”,请务必监督,及时劝阻,珍爱驾照,远离“失驾”,若已“失驾”,请远离方向盘。
来源:北城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