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闭症学生报到遭劝退,律师:校方做法涉嫌违法
2025-09-11 12:39 法治日报
而广东上茂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周磊则认为,从法律角度看,校方的做法存在明显瑕疵,可能构成了对残疾人的歧视,并涉嫌违反多项法律规定,侵犯了学生的“平等受教育权”和“职业教育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录取通知书的发出即构成要约,学生接受并报到是承诺,学生接受此时双方的教育服务合同关系已经成立。”周磊指出,校方单方面无正当理由解除可能构成违约;校方在发出录取通知书后又以“不知情”为由拒绝接收,后又反悔,缺乏充分的法律依据和事实基础,程序失当,涉嫌构成基于残疾的歧视。
记者注意到,有不少网友表示,该起事件凸显了我国在残疾人职业教育支持和融合教育落地方面亟待完善的系统性问题。保障残疾人的平等受教育权,需要法律、政策、资源投入和社会观念的共同推进,确保每一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的教育机会。(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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