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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底捞“小便门”相关纠纷案一审宣判:涉案者父母赔偿220万元

2025-09-12 18:37   人民日报客户端上海频道

  法院认为,唐某、吴某虽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综合案情,两人对自身行为的违法性和法律后果具备认知能力,知晓赔礼道歉的责任内容和法律意义,承担赔礼道歉责任并未超出其承受能力,反而能促使其充分反省,两人一起亦表示同意赔礼道歉。唐某、吴某各自父母对未成年人未尽到监护职责,导致两未成年人实施侵权行为。基于此,法院确定6被告承担赔礼道歉责任。经济损失赔偿方面,依法由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唐某及其父母,吴某某及其父母在保护未成年人隐私的情况下,分别在指定报刊上向四川某餐饮公司、上海某餐饮公司赔礼道歉;唐某父母、吴某某父母赔偿上海某餐饮公司餐具损耗费和清洗消毒费13万元,赔偿四川某餐饮公司、上海某餐饮公司经营损失和商誉损失200万元及维权开支7万元,共计220万元(唐某、吴某某有个人财产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唐某父母、吴某某父母赔偿);驳回四川某餐饮公司、上海某餐饮公司其余诉讼请求。

  未成年人参与社会活动应尊重社会公德、遵守公共秩序

  两位专家学者对该案的判决结果谈了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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