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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后全程智驾从株洲回长沙,律师:涉嫌危险驾驶罪,智驾不能替代驾驶员

2025-09-16 21:26   九派新闻

  该案例中,吴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25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且其启动车辆并使车辆处于移动状态,这就属于实施了驾驶行为,哪怕车辆全程处于智驾状态,但智驾不是让人脱离车辆,车辆还处于人的掌控之中,也必须由人随时接管车辆,所以,吴某某的行为侵犯了公共安全,符合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

  驾驶员能否以“使用智驾功能”为由,主张减轻或免除自身责任?他回答,目前我国法律及司法实践中,“智驾”的责任界定原则是驾驶员为最终责任主体。驾驶员不能以“使用了智驾功能”为由主张减轻或免除自身的驾驶责任,因为智驾系统只是辅助驾驶,不能替代驾驶员的责任。

  “智驾”因素一般不会影响最终的处罚幅度,因为危险驾驶罪的认定主要依据驾驶员的血液酒精含量和驾驶行为,而不是是否使用了智驾功能。若当事人被认定构成犯罪,量刑时会重点考量血液酒精含量、是否造成交通事故及事故后果、是否有自首、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不会考虑是否使用了智驾。

  他补充,在一般情况下,车企不会因智驾功能承担相关责任,但如果智驾系统存在缺陷或故障导致事故,车企可能需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等相关责任。

  谭敏涛律师提醒,驾驶员在使用智驾功能时,应始终牢记自己才是驾驶的责任主体,需全程保持对车辆的随时监控和控制,双手握紧方向盘,双眼注意路面路况,随时准备接管车辆。同时,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不得酒后驾驶,即使有智驾功能辅助,也不能放松对自身驾驶责任的认识。

  来源: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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