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刚柔并济”优化营商环境,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025-09-17 15:52 大众网
同时,执法人员没有停留在违法事实表面,而是深入评估了行为的实际影响。他们仔细核对企业的奖品兑换与库存明细,发现自新目录备案后,实际兑换量(3146件)仅占庞大总库存(66515件)的不足5%,影响范围极其有限,危害后果显著轻微。
“首次违法、及时主动纠正、危害后果轻微、企业积极配合调查……综合考量这些因素,我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提出了‘不予行政处罚’的建议。”魏宗燕告诉记者,最终,该建议经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案审组集体讨论通过。
“不予行政处罚”,传递的是执法温度,体现的是服务理念。这绝非对违法行为的纵容,而是“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的生动实践,旨在给予初次非主观故意、情节轻微并能积极改正的市场主体一次宝贵的容错纠错、轻装上阵的机会。本案中,执法人员没有简单 “一罚了之”,而是将工作重心放在查明事实、督促整改、服务企业发展上,以实际行动诠释了“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感谢执法人员认真负责、细致入微的调查取证,使我们企业免于处罚,让我们深刻感受到法律的权威和执法的温度。”青岛天悦文化娱乐有限公司经理张翼晚对处理结果表示由衷满意和感激,“通过此次经历,我们接受了深刻的法治教育,今后一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经营,杜绝类似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