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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10年 受理转办35万件群众举报

2025-09-19 14:22   海报新闻

  今年4月,党中央、国务院发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督察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这个《条例》较之前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更加权威、层级更高,牢牢牵住了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对督察工作作了全面规范,使督察定位更加明确、组织更加规范、整改更加有力、成果运用更加强化,为法治化、规范化开展督察提供了制度依据,充分体现了党中央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坚定决心。

  生态环境部抓深抓细为基层减负各项工作,大幅减少调阅资料,明确“模糊宽泛资料不调”等“六个不调”;坚决做到“不要驻地陪同”等“三个不要”;简化现场督察,坚持“只进一次门、只见一个人”,最大程度减少对被督察对象的干扰;优化调整信访转办,坚决防范查处“一刀切”,做到减负不减责、督察更增效。进一步强化督察队伍建设,研究制定督察底稿和全链条防范廉政风险等相关制度,通过及时上传督察底稿,强化制度刚性约束,以严明的纪律和良好的作风保证督察风清气正。

  “下一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将严格落实《条例》规定,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发挥督察利剑作用,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共赢。统筹好流域督察和省域督察,统筹好坚持严的基调和精准科学依法督察,统筹好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统筹好传导压力和为基层减负这几对关系,继续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充分发挥关键性、引领性作用,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作出新贡献、展现新担当。”于文会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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