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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相似的“她”?女子社交账号被搬运长达数年如何维权

2025-09-21 06:33   央视新闻

  任女士喜欢在朋友圈分享生活:旅行的美景、健身的日常、与家人朋友的欢乐时光,都是她对生活的记录。但她根本没想到,这些分享会泄露身份信息。发现身份被盗用后,任女士第一时间报警,希望警方帮助制止李某玲的侵权行为,却因“未产生直接经济损失”未被立案,警方建议走法律途径或私下协商。

  咨询律师后,任女士找到李某玲,要求其注销冒充账号并写道歉信、保证书。没想到,对方事后仍用她的照片注册微信账号,继续冒用身份,这让任女士愤怒又无奈。

  律师:已侵犯肖像权 个人信息权

  目前,任女士表示将通过法律途径继续维权。针对任女士的遭遇,律师表示,这已经构成了侵犯肖像权和个人信息权。任女士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或者进行相关的控告。

  云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 李春光:首先根据法律规定,包括肖像权、个人信息权的人格权利都是受严格保护的,未经权利人的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利用和公开。就这个事件来看,李某在未经任某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搬运了相关照片和视频并加以利用,我认为已经构成了对任某肖像权和个人信息权的一种侵犯。如果任某有证据能够证明自己的财产以及精神遭受了损害,那么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或者进行相关的控告。

  专家表示,在精神损害方面,任某需要证明损害的严重性,比如关于自己的精神痛苦情况的证人证言、就医记录、工作生活受影响情况以及第三方的负面评价等证据。至于经济损失,任某要证明自己的价值受损情况,譬如调查取证差旅费等维权成本、对方的获利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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