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2025-09-22 11:50 临沂市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临沂市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前期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地块1、地块2、地块3、地块4、地块5、地块7、地块9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地块6、地块8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
二、征收范围
地块 1:四至范围东至农村道路,西至农村道路、张家黑墩社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张家黑墩社区其他林地,北至临沂金科城投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张家黑墩社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临沂润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潘家湖社区其他林地、潘家湖社区旱地、潘家湖社区河流水面、黑墩屯村其他草地、黑墩屯村水浇地、山东沃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黑墩屯村其他林地、黑墩屯村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黑墩屯村果园、公路用地、黑墩屯村旱地、黑墩屯村沟渠、黑墩屯村乔木林地、黑墩屯村其他园地,南至张家黑墩社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张家黑墩社区其他林地、潘家湖社区其他林地、潘家湖社区旱地、农村道路、潘家湖社区河流水面、公路用地、黑墩屯村其他林地、黑墩屯村农村宅基地、临沂佳画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黑墩屯村乔木林地、黑墩屯村沟渠、黑墩屯村果园、黑墩屯村水浇地。
涉及的农村经济集体组织:凤凰岭街道黑墩屯村、潘家湖社区、张家黑墩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