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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实施“创业齐鲁”三年行动,扶持创业30万人以上

2024-10-06 20:12   山东省政府网站

  10.健全补偿机制助力创业。试点开发“创业风险险”,支持引入社会资金,对创业失败人员给予社会化资金救助。完善山东省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功能,激励引导更多优秀青年群体投身创业。在有条件的市研究推出“创业券”,优化创业服务模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团省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创业领军人才“梧桐计划”。

  11.打造创业人才引育高地。深入实施人才兴鲁战略,推进人才链、教育链、产业链、创新链“四链”融合发展,聚焦优化“2+N”人才集聚雁阵格局,高水平创建济青吸引和集聚人才平台。实施青年人才集聚齐鲁行动,每年吸引青年人才不少于70万人。开通高层次人才预审服务“直通车”,形成专利预审服务高层次人才规范化工作流程,加快专利快速授权和成果转化。(省委组织部牵头,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管局配合)

  12.培育科技人才创业场景。大力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创新、在职创办企业、离岗创办企业、到企业工作或参与项目合作,在创新创业期间取得的相关工作业绩和成果等,作为其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考核奖励、项目申报、评先树优等的重要依据。科研人员离岗创办企业的,3年内保留其与原单位人事关系,期满后可申请延长1次,延长期限不超过3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教育厅、省科技厅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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