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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公布4起医疗器械网络销售违法违规案例

2024-10-07 12:42   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9月30日电 (记者孙红丽)据国家药监局网站消息,国家药监局近日通报4起医疗器械网络销售违法违规案件信息(第七批)。

  国家药监局同时提示,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活动的,应当在显著位置展示其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资质,以及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备案凭证,依法诚信经营,保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企业应当持续加强网售合规治理工作,对入网医疗器械经营者经营资质和产品资质加强监测和管理,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报告所在地药品监管部门。

  药品监管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加大监管力度,保持高压态势,严惩重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用械安全。

  第七批医疗器械网络销售违法违规案件信息如下:

  一、天全县润生堂大药房在美团平台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未按照规定告知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

  2024年5月9日,四川省雅安市天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网络巡查线索,对天全县润生堂大药房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在美团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便携式氧气呼吸器”等产品,未按照规定告知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2024年5月23日,雅安市天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规定,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

  二、上海伊睫尔贸易有限公司擅自变更经营方式,在小红书平台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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