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成都拟出新规:买房就能落户

2024-10-09 21:28   川观新闻

  6﹒房屋产权为两人及以上人员共有的,一并提交其他产权人同意落户声明和居民身份证。

  (三)办理地点

  线下办理:各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

  线上办理:“成都公安微户政”公众号可申请网上办理。

  四、特殊情形

  (一)未成年人单独购房,申请入户时至少有一位监护人同时迁移。

  (二)非直系亲属共有同一套产权住房的,不适用本通知规定。

  (三)除抵押登记外,其他被限制登记的住房不能申请办理购房入户。

  五、工作职责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该项工作的统筹推进;

  市公安局负责落户工作具体实施;

  市住建局负责配合对购买住房的信息核验确认;

  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及其他相关部门按职责统筹考虑优化配置公共资源和服务保障。

  六、本通知自2024年X月X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特此通知。

  (川观新闻)

责编:高雪婷

猜你喜欢

热点新闻

{$loop_num=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