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拟出新规:买房就能落户
2024-10-09 21:28 川观新闻
6﹒房屋产权为两人及以上人员共有的,一并提交其他产权人同意落户声明和居民身份证。
(三)办理地点
线下办理:各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
线上办理:“成都公安微户政”公众号可申请网上办理。
四、特殊情形
(一)未成年人单独购房,申请入户时至少有一位监护人同时迁移。
(二)非直系亲属共有同一套产权住房的,不适用本通知规定。
(三)除抵押登记外,其他被限制登记的住房不能申请办理购房入户。
五、工作职责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该项工作的统筹推进;
市公安局负责落户工作具体实施;
市住建局负责配合对购买住房的信息核验确认;
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及其他相关部门按职责统筹考虑优化配置公共资源和服务保障。
六、本通知自2024年X月X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特此通知。
(川观新闻)
责编:高雪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