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1元能看《浴火之路》,影视剧“播出即盗版”,网盘、短视频成重灾区

2024-10-10 15:23   第一财经客户端

  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姚欢庆认为,首先要理解网盘平台提供的存储服务本身不是一个直接侵权行为。网盘向用户提供了存储空间,就像用户在储物柜里存放了违法物品,并不能直接找“储物柜“来承担责任。

  不过,他同时指出,在知识产权的话题下,一个特殊之处在于,影视剧资源具有消费的非对抗性,一个人使用后并不影响下一个人使用。网盘服务在这种用户间的“分享“中究竟起到了什么样的作用,要根据具体情形判断。国内也有确认网盘构成帮助侵权的司法裁决。

  姚欢庆表示,目前司法和理论界存在争议的是,网盘开发的离线下载等功能在特定情况下是否有可能构成直接侵权,这还需要法律理论和实践进一步厘清。

  而影视剧权利方究竟因网盘侵权造成了多大损失也难以界定。现实案例中,常常有影视剧版权方向侵权方提出高额赔偿,但最终难以被认可的情况。此前,腾讯诉抖音“云南虫谷“案,法院对16集电视剧的赔偿金额酌定为3200万元(每集200万元),开创了知识版权赔偿金额认定新高,也一度引发业内热议。

  姚欢庆表示,由于影视剧作品实际上是独一无二的作品,热播作品和非热播作品间的用户、广告收入悬殊,并不能事先定价,因此,影视作品的拍摄成本等无法完全成为权利方索赔的依据。

  不过,宋健提到,尽管现在版权法领域高判赔额计算的案例还很少,但随着法院审判理念的调整,许多计算共识也正在形成。

猜你喜欢

热点新闻

{$loop_num=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