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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雨姐”带货涉“虚假标注”,律师:情节严重或追究刑责

2024-10-11 06:26   上游新闻

“东北雨姐”账号9月30日后就一直未更新内容。 截图

  律师:消费者可以要求退一赔三

  “虚假标注”这种违法行为将承担什么责任?如果构成犯罪,将负什么法律责任?知名刑事辩护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东北雨姐”可能会面临责令停止生产、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承担三倍赔偿,而情节严重还可能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付建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经营者对其提供的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本案中“东北雨姐”售卖的粉条并未如实标注红薯淀粉含量,甚至没有添加红薯淀粉,在标签上没有详细注明,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

  付建表示,消费者可以要求“东北雨姐”退一赔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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