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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辉超市:买方违约,连带起诉王健林

2024-10-11 10:05   第一财经

  永辉超市还称,已向大连御锦、王健林、孙喜双、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一方集团”)发出加速到期通知函,要求各方立即支付款项,并要求王健林、孙喜双、一方集团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同时,该公司将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追究大连御锦、王健林、孙喜双、一方集团的法律责任。

  对于大连御锦未在约定期限付款的细节,永辉超市未在公告中提及。第一财经就此拨打该公司证券事务部门电话,但没有人接听。

  永辉超市与大连御锦的股权转让款纠纷,源于双方2023年12月的一桩交易。

  根据披露,当时,永辉超市作价45.3亿元,向大连御锦出售3.89亿股、占比1.43%的万达商管股权。今年7月,双方经过协商,将剩余的38.39亿元转让款的付款方式,调整为分八期支付,并与大连御锦、王健林、孙喜双及一方集团签订补充协议,增设王健林、孙喜双及一方集团为交易担保方。由此,王健林成为这桩交易的“保人”之一。

  永辉超市解释,调整出售方案、付款方式的原因,是大连御锦短期资金周转困难,但正在积极处置资产回笼资金,用于支付后续交易股份转让价款。

  根据公告信息,由于第四期股权转让款未支付,按照补充协议约定支付节奏,此前大连御锦仅支付的股权转让款约8.91亿元,占总金额的19.7%,剩余待支付金额达36.39亿元。

  按照补充协议约定,守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责任,包括支付价款、承担保证责任、违约金及赔偿等。若买方未按期足额支付转让款,永辉超市有权立即到期,并要求对方支付6%的加速到期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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