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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量财经丨证监会罕见撤回对上市公司处罚,释放什么信号?

2024-10-15 08:38   海报新闻

  从证监会的《结案通知书》中记者发现,证监会认为超卓航科的行为虽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的规定,但考虑到这是公司首次违法,且实际控制人主动垫付了相关款项,并承诺承担未追回的部分,因此决定不予行政处罚。

  从证监会此前判定的超卓航科违规行为来看,主要集中在两点。

  一是未如实披露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2023年8月16日,超卓航科发布《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该报告中“三、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未如实反映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具体包括:将子公司上海超卓在招商银行南京城北支行的5995万元“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存款”披露为在浙商银行武汉分行的“结构性存款”;将子公司奈文摩尔在招商银行郑州分行的1011万元大额存单披露为在浙商银行武汉分行的大额存单;将上海超卓购买的2000万元西藏信托信托产品披露为在浙商银行武汉分行的信托产品。

  二是未及时披露银行存款被划转信息。公司未能及时公布其银行存款被划转的消息,影响了投资者的知情权。2023年10月7日,上海超卓的5995万元存款被招商银行南京城北支行扣划出账户,用于支付银行承兑汇票的到期承兑。上述银行存款被划转的事项导致公司发生重大损失,但直至2023年11月4日,超卓航科才发布《关于部分银行存款被划转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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